婚后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我刚结婚不久,想了解一下在婚后,到底哪些财产是明确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的呢?我担心以后万一遇到财产分割问题,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提前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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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但并不是所有婚后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之前个人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些财产在结婚前就已经确定了归属,不会因为结婚这一行为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赔偿款、工伤获得的补偿等。这些赔偿或补偿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身体和精神上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为了保障受伤者今后的生活,所以法律规定其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者,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同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某笔财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些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意愿,保障他们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另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通常属于个人财产。这些生活用品具有特定的个人属性,是供一方专门使用的,所以一般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哪些财产属于这一范畴,需要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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