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个人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了,有一些在婚后获得的财产,我不确定这些财产到底算我个人的,还是和我配偶共有的。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婚后个人财产的界定,婚后的个人财产是不是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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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两个概念。婚后个人财产,指的是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但依据法律规定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说,婚后的个人财产并不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那即便在婚后取得,也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就属于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个人财产。相反,如果婚后取得的财产符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夫妻一方婚后工作获得的工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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