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单位房正在建设,后面房产证只能写我一个名字,这房子产权归属是怎样的?
我和丈夫结婚后,他单位有套房子正在建设。现在说后面房产证只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产权问题,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到底算谁的,是只属于我,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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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到你这个情况,虽然这套房子是你丈夫单位建设的,且房产证只能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但由于它是在你们婚后建设的,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比如你们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你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这样的特殊约定,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权益。 所以,综合来看,若无特殊约定,这套房子大概率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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