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的权力属于谁?
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所有的权力到底是属于谁呢?是政府机关,还是某些特定的人群?我不太清楚这个概念,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了解一下权力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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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有着深远的意义。它表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同时,人民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其他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管理,比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 这种权力归属的设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即人民当家作主。它确保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行使都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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