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贷,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婚后和配偶一起还贷。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不知道这套婚前买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房子,财产要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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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贷财产分割问题时,需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该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是,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首付款+已还贷款+未还贷款)的比例,然后用该比例乘以房屋的现值,再除以2,得出的就是需要补偿给另一方的金额。 例如,甲婚前支付30万首付购买了价值100万的房子,贷款70万,婚后甲和乙共同还贷20万,此时房屋价值涨到150万。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为20÷(30 + 20 + 50) = 20%,房屋增值部分为150 - 100 = 50万,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为50×20% = 10万,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总额为20 + 10 = 30万,那么甲需要补偿乙30÷2 = 15万。所以,在实际分割时,要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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