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看孩子可以起诉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前妻自从离婚后就一直不来看孩子,也不关心孩子的情况。我心里觉得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好,想让她多关心关心孩子。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她吗?
展开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不看孩子,另一方是否可以起诉,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多方面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抚养权则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回到是否可以起诉的问题上,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起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法院不会受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行使探视权。不过,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的阻碍而无法行使探视权,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所以,简单来说,如果是有抚养权的一方以对方不看孩子为由起诉,一般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如果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对方阻碍无法探视孩子而起诉,法院会依法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