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产婚后房产证添加名字,离婚时房产会平分吗?可以撤销赠与吗?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平分吗?另外,我加对方名字的行为算赠与,我能不能撤销这个赠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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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探讨婚前房产婚后房产证添加名字,离婚时房产是否会平分的问题。 当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这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时一定会进行平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分割财产,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包括婚前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后共同还贷情况等;还有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所以,离婚时房产不一定会平分。 接下来看能否撤销赠与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后,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以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另一方存在上述情形,赠与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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