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买房支付购房意向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苏州买房支付购房意向金时,有诸多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购房者加以关注。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要明确购房意向金的法律性质。购房意向金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实际上是一种预付款性质的款项。其目的主要是购房者向开发商或卖方表达购房的初步意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双方在后续的购房协商过程中遵循诚信原则。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相关规定,虽然意向金不是定金,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它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其次,签订书面协议至关重要。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一定要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当清晰明确地规定意向金的金额、用途、退还条件以及支付方式等关键内容。例如,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那么意向金应当全额退还;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放弃购房,意向金的处理方式也应在协议中明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签订书面协议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再者,要注意意向金的退还条件。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意向金可以退还,何种情况下不予退还。一般来说,如果购房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开发商就购房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那么意向金应当退还。此外,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如擅自提高房价、改变房屋户型等,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意向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购房者在开发商违约时要求退还意向金提供了法律支持。 另外,要关注开发商或卖方的信誉和资质。在支付意向金之前,购房者应当对开发商或卖方的信誉和资质进行充分的了解。可以通过查询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其过往的开发项目情况以及查看是否存在投诉记录等方式来评估其信誉。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开发商或卖方,可以降低购房风险。 最后,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购房者在支付意向金时,要保留好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证据在日后可能会成为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出现纠纷,购房者可以凭借这些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总之,在苏州买房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购房者要谨慎对待,明确各项注意事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