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购房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打算买套房子,马上要签购房合同了,但我对这方面不太懂。担心合同里有陷阱,损害我的权益。我想知道签购房合同时具体要注意些什么,比如条款方面、手续方面等,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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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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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有许多方面需要购房者格外留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关于开发商的资质与手续。购房者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五证”齐全是房屋合法销售的前提,缺少任何一证,都可能给购房者带来风险,比如无法办理房产证等。 其次是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中的房屋基本信息,如房屋位置、面积、户型等要明确无误。面积方面,要区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并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付款方式与时间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要明确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按揭贷款付款,以及各阶段付款的时间节点和金额。同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比如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责任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合同中应明确违约方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和赔偿方式。 交房时间与标准也不可忽视。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以及房屋交付时应达到的标准,如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房,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最后是产权登记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开发商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如果开发商拖延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签订购房合同是一件大事,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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