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车辆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探讨扣留车辆的注意事项时,我们可以从执法主体、法定情形、法定程序以及当事人权利这几个方面来详细了解。 首先,执法主体方面,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扣留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权依法扣留车辆。这就意味着,如果遇到其他主体声称要扣留车辆,很可能是不合法的行为,当事人要提高警惕。 其次,关于法定情形,交警不能随意扣留车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等情况,交警才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再者,法定程序也非常重要。交警扣留车辆时,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扣留车辆的时间也有规定,不能无限期扣留。一般情况下,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最后,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当事人对交警扣留车辆的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认为交警在扣留车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