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财产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出了问题打算离婚,对财产分割这方面不太清楚。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到底会怎么判呀?是平均分配,还是会更偏向我一些?像我们婚后买的房子、车子这些该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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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离婚时,财产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首先要明确可分割的财产范围,离婚时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从领取结婚证书开始,到离婚时这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收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算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 。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那么就按照商量好的来。 要是双方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因为女方怀孕,在身体和生活上可能面临一些困难,所以会适当给予照顾。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另外,夫妻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比如女方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车子等,还是属于女方个人。而女方的陪嫁物品,通常被视为女方的私人财产,也无需参与财产分割。至于彩礼,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定例外情况,一般不会退还给男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时,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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