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应坚持哪些原则?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必须遵循一系列特定的原则。 首先是公开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招标活动的信息要透明化,即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评标标准、投标截止日期等,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参与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公开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实施。 其次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强调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必须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不能对任何投标人进行歧视。所有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都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竞争。比如,招标人不能为特定的投标人设置特殊的条件或提供额外的便利。《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表明公平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 再者是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评标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这一规定为公正原则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 最后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都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项目信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自身的资质、业绩等情况。《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也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招标投标活动作为一种民事活动,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共同保障了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