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给人戴手铐有什么原则?
我有一次看到警察在街上给一个人戴手铐,当时感觉有点突然。我很好奇,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给人戴手铐呢,给人戴手铐有没有什么原则和规定呀?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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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给人戴手铐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合法性原则。警察使用手铐等警械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这表明警察不能随意使用手铐,必须是在执行上述法定任务,且存在法定的危险行为可能时,才能使用。 其次是必要性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不能保障执法安全时,才考虑使用手铐。例如,当违法犯罪分子有强烈反抗、试图逃跑等情况,不使用手铐不足以控制局面时,警察才可以使用。如果通过口头警告、劝导等方式能够达到执法目的,就不应使用手铐。 最后是适度性原则。警察使用手铐时,要根据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和危险状况,合理选择使用的强度和方式。比如,对于一般的违法嫌疑人,使用手铐的力度和方式应保证其基本的人身安全和尊严,不能过度使用导致嫌疑人受伤。如果警察违反这些原则使用手铐,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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