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挪用公款,财务有罪吗?
我在一家私企当财务,老板最近挪用了公司的公款。我就是按老板说的做了些操作,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有罪啊?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我有没有法律责任。
展开


首先要明确,“挪用公款”一般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的,私企老板这种情况准确来说是挪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对于财务人员是否有罪,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财务人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老板的要求进行操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一般不构成犯罪。因为犯罪通常需要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相统一。例如,老板编造合理的理由让财务进行资金转移,财务基于对老板的信任和正常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此时财务不构成犯罪。 但如果财务人员明知老板是在挪用资金,还积极协助老板实施挪用行为,那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比如,财务人员知道老板将资金用于个人炒股等营利活动,还帮忙做假账掩盖挪用行为,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就具有了主观故意和客观的协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有罪。 另外,如果财务人员受到老板的威胁、强迫而参与了挪用资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财务人员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