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贷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私人借贷起诉需要准备多方面的材料。 首先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材料。如果有借条、借款合同,那这是最直接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是没有书面的借条、合同,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能够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并提起诉讼。比如,您给对方转账的记录,能显示出资金的流向。 其次是借款未还的证明材料。不仅需要借条、借款合同这些,最好还能有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以此来证明自己履行了出借义务。另外,还得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如果借款时约定了利息,要主张利息的话,也需要有相应证据。 再者是主体资料。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被告是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这是为了让法院能准确找到被告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然后是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要是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 此外,还可能需要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在诉讼过程中确认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地址的文件;缴费证明,起诉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要提供相应缴费证明;如果债权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还有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像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等。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这就说明上述提到的各种能证明借贷关系和案件情况的材料都在法律认可的证据范围内。 相关概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