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规定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仍未还款时,需要向出借人支付的额外利息。它是对出借人资金被占用期间损失的一种补偿,也是对借款人违约行为的一种约束。 关于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首先,如果借贷双方约定了逾期利率,那么按照约定处理,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比如说,甲借给乙一笔钱,双方约定逾期利率为每月2%,而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折算下来每月是1.5%,那么在计算逾期利息时,只能按照每月1.5%来计算,超出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其次,若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又分不同情况处理。其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如,丙借给丁钱时,没有约定借期内和逾期的利率,那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丙可以要求丁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支付逾期利息。其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戊借给己钱,约定借期内利率为每月1%,但没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己逾期还款后,戊可以要求己按照每月1%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此外,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为了防止出借人通过各种名目收取过高的费用,加重借款人的负担。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纠纷,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出借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