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先不给交社保,转正后才交。我不太懂这方面规定,想知道试用期社保到底该怎么交,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你入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单位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你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试用期也包含在内。 其次,我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与转正后的正式员工一样享有相同的权益,单位有义务给员工依法办理社保手续并缴纳社保。 再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法律,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要是你遇到公司在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情况,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如果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给你造成损失,你还可以要求赔偿。总之,法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逃避缴纳社保的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