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在试用期辞职需要几天?
我刚参加工作,公司跟我说现在处于试用期,但我不太明白试用期和之前读书时的实习期有啥不一样。而且我感觉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想在试用期辞职,就是不知道得提前几天说,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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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说试用期,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等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而实习期通常是指在校学生为了积累实践经验,在单位进行实践工作的一段时期。实习期的主体一般是在校学生,他们与实习单位之间通常不存在劳动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基于实习协议的合作关系。实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学习,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与试用期以建立劳动关系为目的是不同的。 关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几天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处于试用期,想要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这里的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通过邮件发送辞职信并要求对方确认接收等。这样在三天之后,你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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