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一年期间没犯事,判三年的刑罚还会执行吗?
我被法院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现在这一年缓刑期我都老老实实的,没有犯任何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判的三年刑罚还会不会执行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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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包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在您的情况中,缓刑一年期间没有犯事,只要也不存在发现漏罪、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等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当一年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原来判处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因为缓刑制度的目的就是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就意味着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不执行原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所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原判三年刑罚不会再执行。但要注意的是,虽然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犯罪记录依然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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