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和临时工的试用期是多久?


在探讨派遣工和临时工试用期的时长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派遣工和临时工在法律上的定义及适用情况。 派遣工,也就是劳务派遣员工,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临时工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在实践中一般指短期、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不过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这类劳动者通常也是按照劳动合同关系来认定的。 对于劳务派遣工的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虽然派遣单位与派遣工签订的是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考虑到劳务派遣的特殊性,该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派遣工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长要根据派遣单位与派遣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 而对于所谓的“临时工”,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以“临时工”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综上所述,派遣工和所谓“临时工”的试用期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