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自己起诉离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阐述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像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同时要说明事实和理由,比如为什么想离婚。证据方面,可能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财产的相关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进行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审理过程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审理前的准备就是法院会审查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时,双方需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也就是展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同时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仍不成功,就会进行宣判。判决结果可能是判决离婚,也可能是判决不准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