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律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此时,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安排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情况的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据等。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