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走程序?

我想和男方离婚,但男方死活不愿意。我实在是和他过不下去了,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要离婚的话该走怎样的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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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男方不愿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诉讼离婚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阐述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可以提出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要求,并说明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证据方面,例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然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要在15天内提出答辩状。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证据。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让你们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开庭时,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仍无效,就会进行宣判。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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