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走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首先是申请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接着是决定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后是执行阶段。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会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人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保证人违反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最后是解除阶段。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