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如下: 首先是准备阶段,要起草制作一份规范化的民事诉状。民事诉状就是向法院说明您为什么要起诉,您的诉求是什么,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以及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同时还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像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能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如果导致人身伤害,要有住院治疗的医疗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财产损失的话,要提供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另外别忘记带上原告身份证件。 接着是立案阶段,将准备好的民事诉讼状和证据材料,提交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您不服,可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之后进入正式审理环节,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等。 再就是调解阶段,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 若调解不成,则进行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关于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 一是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是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按照不同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是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起诉交通事故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需要原告在起诉时进行预交。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就是您向法院起诉时要交的基本费用,根据案件涉及的金额按比例收取。 申请费:在申请执行相关法律文书等情况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管辖权:指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您这个案件,一般根据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