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曾用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户口本上只有现用名,现在想添加曾用名,不知道具体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清楚相关部门对添加曾用名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展开


在我国,添加曾用名涉及到户籍信息的变更。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曾用名是指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虽然这里主要说的是变更姓名,但添加曾用名也适用关于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的规定。 一般来说,添加曾用名的手续如下:首先,本人需要撰写一份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详细说明添加曾用名的原因,比如因为过去使用过该名字且在一些重要文件或场合有记录等。然后,准备好能够证明曾经使用过该曾用名的相关材料,例如旧的学籍档案、工作档案、相关的证书等,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你使用过该名字的有力证据。接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添加曾用名的合理性等。如果审核通过,就会为你办理添加曾用名的手续,更新你的户籍信息。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在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公示等。所以,在办理添加曾用名手续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手续和要求,以便更顺利地完成添加曾用名的操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