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关停纠纷该如何维权?


当遇到拆迁关停纠纷时,有多种维权方式。 首先是协商,就是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快捷简便,还能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但要记得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其次是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让步,最终化解矛盾。要是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是个不错的选择。 然后是仲裁,把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是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这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也提到,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