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冻结对方财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我想冻结他的财产来保障自己权益。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要办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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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冻结对方财产一般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来实现。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而诉讼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办理财产保全手续时,首先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比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地址等。此外,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房产等。法院在审查通过后,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交付执行机构执行,对对方财产进行冻结等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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