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家里的房子拆迁后分到了安置房,现在想办房产证,但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能了解详细的办理手续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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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首先是申请权籍调查。一般情况下,相关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业主到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测验。这一步是为了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信息。 接着是开免税证明。通常只需携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免税证明对于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有重要作用。 然后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等。这些材料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和相关信息的重要依据。 最后是领取房产证,此时需要缴纳登记费若干元。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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