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省同县女方迁户口到男方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我和老公是同省同县的,结婚后想把我的户口迁到老公家。但我不知道具体要办哪些手续,走什么流程。我担心自己准备不全材料,跑很多冤枉路,想了解清楚整个过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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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迁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同省同县的情况下,女方将户口迁移到男方家,通常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准备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户口本则记录了户籍相关信息,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材料。这些材料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基础,务必准备齐全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接下来要前往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准迁证。准迁证是允许户口迁入的重要凭证。在申请时,要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明迁户原因是夫妻投靠,并提交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符合要求,就会为女方开具准迁证。 拿到准迁证后,女方需要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时,要向派出所出示男方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准迁证以及女方自己的户口本等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为女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这一步意味着女方的户口正式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 最后,女方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和男方的户口本,再次前往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在这一步,工作人员会将女方的户口信息录入男方的户口本中,完成整个户口迁移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和上述流程操作,女方就能顺利将户口迁到男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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