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起诉离婚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阐述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判决的事项,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说明起诉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理过程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庭调查主要是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庭辩论则是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