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后会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保证遵守一定规定的情况下,在外面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 当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时,可能有几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变更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也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住所居住,并且要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变更为逮捕。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如果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会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会按照新的强制措施要求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需要严格遵守新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