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


车祸赔偿误工费通常需要以下几类证明材料: **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涵盖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以及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信息。例如,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员工,公司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其收入情况。同时,还可能需要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纳税证明等。法院在审查后,会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误工费,原则上不应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等,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比如打散工的农民工,需证明自己一直在从事相应劳动;网约车司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一直专职从事网约车运营,还需提供银行流水、个税等收入证明。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来确定误工时间。其中应包括医疗机构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建议。例如,医生在出院医嘱上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作为主张误工费的依据。 - **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等。 - **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其他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用于证明受害人的身份信息;若受害人有兼职收入,还需提供相关兼职工作的证明材料。此外,劳动合同、工作证、营业执照副本等,可用于证明受害人的工作单位及身份。这些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且能相互印证,以支持误工费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