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规定父母离婚财产归谁,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有哪些?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父母离婚财产归属和男方诉权限制这块不太明白。就想知道要是父母离婚了,家里的财产到底怎么分配,是全都归一方还是怎么算。还有就是在什么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会受到限制,想具体了解下这两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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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父母离婚财产的归属问题。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比如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家里有房产、存款等,双方能协商好怎么分就按协商的来;要是协商不好,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像会考虑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成长,女方是否在婚姻中付出较多等情况。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有书面或口头约定,且双方无争议,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要是约定是为了规避法律,那就是无效的。对于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要是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接着说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主要是出于对女方和胎儿、婴儿权益的保护,因为在这些特殊时期,女方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 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这里主要说男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 三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体现了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诉权: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对男方诉权的限制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限制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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