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再婚又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处置?

我再婚了,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财产该怎么分。再婚前我有一些个人积蓄,婚后我们也有一些共同收入,还有一些共同经营的产业。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财产具体该怎么处置才合法合理?
展开 view-more
  • #再婚离婚
  • #财产处置
  • #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财产
  • #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再婚又离婚时财产的处置方式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首先,要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再婚前个人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再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 其次,对于再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这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体现,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照顾较多,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予以倾斜。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财产分割还有特殊的处理方式。例如,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