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

家里房子面临拆迁,现在又碰上要离婚的情况,不知道拆迁相关的财产该怎么分割。是按房子原来的归属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法?像拆迁补偿款、安置房屋这些具体要怎么分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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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首先,要明确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屋一般归个人所有。这是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个人房产因政府规划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或安置房通常归一方所有。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婚后进行了添附、扩建,情况会有所不同。对于扩建前面积转换的安置房产,仍认定为原产权人的财产;而以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合法扩建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婚前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装修等添附而产生附加值的,该行为并不改变拆迁安置房的属性,仍应认定为原产权人的个人财产;但该装修等添附的部分被作为辅助设施评估且获得相应拆迁利益的,该拆迁利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若拆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拆迁补偿款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同时需要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另外,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虽然夫妻双方对房子都没有产权,但按照规定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此时,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一般按照公房离婚分配的原则及标准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酌情多分,比如承租人或同住人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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