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预告性辞退的规定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可能会进行预告性辞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比如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进行预告性辞退,需要提前多久通知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等。希望了解一下预告性辞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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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告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预告性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而不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这主要是为了给劳动者一定的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减少因突然失去工作而带来的生活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进行预告性辞退的情形。其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并且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后依然无法胜任,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进行预告性辞退。 其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需要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之后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进行预告性辞退。 其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同时,用人单位进行预告性辞退时,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预告性辞退并不是用人单位随意就可以进行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来操作,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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