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中盘查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几天出门的时候被警察盘查了,当时也没弄明白为啥要盘查我。我想了解下人民警察法里关于盘查的条款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警察在什么情况下能盘查我,盘查的时候要遵循什么程序呢?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是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其中涉及盘查的条款对警察行使盘查权进行了规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这里所说的“盘查”,其实就是警察为了确认人员身份、排查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嫌疑的人进行询问和检查。“当场盘问、检查”是指警察在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现场,出示证件后马上进行的询问和查看其携带物品等行为。而“继续盘问”则是在满足特定情形下,将嫌疑人带到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调查。 同时,法律也对警察盘查的程序作出了要求。警察在进行盘查时,必须先出示相应证件,这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执法身份和权限,保障公民能够确认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警察没有出示证件就进行盘查,公民有权要求其出示。而且继续盘问是有时间限制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警察滥用盘查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