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被警察盘问了,之后又被告知要留置。我心里很慌,完全不清楚这个留置时间是怎么算的,也不知道自己要被留置多久。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在法律中,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它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这里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案情比较复杂,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证据等情况。而且这四十八小时是最长时限,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留置盘问,不能随意延长留置时间。如果被留置人认为公安机关的留置行为违法或超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