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多久?
我被公安机关留置了,心里很慌,也不知道会被留置多长时间。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多久呢?我好有个心理准备,也能安排一下家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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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留置措施一般是由监察机关采取的,而不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主要采取的是传唤、拘传等措施,下面为你分别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说监察机关的留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一般的期限限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案件特别复杂、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等,经过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留置时间最长可以达到六个月。 再看公安机关的传唤和拘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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