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加名是否也可以分财产?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家出首付买了房,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自己没保障。想了解下,就算我名字没加到房产证上,在法律上我有没有可能分到这个房子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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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财产分配中,女方即便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名,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分到房产相关权益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离婚时房子涨到了200万。这共同还贷的50万以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女方可以获得一定补偿。这是因为婚后夫妻的收入通常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女方就对房子有了贡献。 另外,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对房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即便女方没加名,也按照约定女方可以拥有相应权益。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书面约定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 综上所述,女方不加名不意味着一定不能分财产,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女方是否有权益以及权益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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