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案由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由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处罚的具体行为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涵盖了多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扰乱公共秩序方面,比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等行为,都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案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于这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妨害公共安全方面,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行为就属于此类案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方面,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常见案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妨害社会管理方面,如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