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对刑法方面的知识挺感兴趣的,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具体是啥。这些原则肯定对理解刑法很重要,所以希望能有个清楚的解释,让我明白这些原则到底是什么、有啥作用。
展开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罪刑法定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通俗地讲,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如果法律没有把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那司法机关就不能给人定这个罪。这一原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它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防止司法机关滥用权力随意定罪。 其次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最后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该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原则有助于实现刑罚的公平正义,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