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治安处罚行为?
我想了解下在日常生活里,到底哪些行为是会受到治安处罚的呢?我有点担心自己在不经意间就做出了违反治安管理的事,所以希望能清楚知道具体的行为范围,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展开


治安处罚行为,指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是还没达到犯罪程度,会受到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处罚行为做了详细规定。首先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像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等,这些行为影响了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运转,就属于治安处罚行为。比如在商场故意制造混乱,引起人群恐慌,就会依据该法进行处罚。 其次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例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这些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一旦实施就可能受到治安处罚。 再者是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包括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比如小偷小摸的行为,虽然可能涉及的财物价值不高,但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最后是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等。这些行为破坏了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也会被给予治安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