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治安管理处罚?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把对方的手机砸坏了,现在对方要报警。我有点慌,想知道这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在治安管理方面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展开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通过各种手段破坏、损毁他人具有价值的物品。在治安管理领域,这种行为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情节较重”,一般包括损坏财物的价值较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等情况。比如,损坏的财物价值接近甚至超过当地规定的刑事立案标准,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损坏财物引起群众围观、秩序混乱等。如果只是偶尔为之,损坏财物价值较低,且及时认识到错误并积极赔偿对方损失等,可能会认定情节相对较轻,处罚也会相对轻一些。 在实践中,如果发生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来裁量处罚措施。同时,行为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被损坏财物的所有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