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传播污秽物品是如何规定的?

我不小心在群里发了一张有点污秽的图片,发出去就撤回了,但还是有人看到了。我很担心会因此受到处罚,想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于传播污秽物品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像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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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秽物品传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传播淫秽物品这类行为有明确的规范和处罚措施。所谓传播淫秽物品,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比如网络、实物等,向他人散布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这里的淫秽物品,就是那些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物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您提到的不小心在群里发了污秽图片且及时撤回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判断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看到图片的人较少,且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但如果群成员众多,传播范围较广,即便及时撤回,也可能被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在实际执法中,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传播的数量、范围、主观故意程度等,来确定是否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的力度。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传播淫秽物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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