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我朋友之前因为走私普通货物被抓了,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依据到底是什么呀?是按照走私的货物数量,还是货物价值,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标准来处罚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知识,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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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在我国,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依据,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根据该条规定,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依据偷逃应缴税额的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是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里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二是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是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及确定处罚时,还会综合考虑走私的手段、方式、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会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轻重。总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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