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殴打孕妇会怎么判?
我在商场和一个人起了冲突,对方知道我怀孕了还故意动手打我。我想知道这种故意殴打孕妇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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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殴打孕妇的判决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判断伤害程度。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所以,故意殴打孕妇致轻微伤,会受到更严厉的治安处罚。 如果殴打行为导致孕妇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另外,孕妇作为特殊群体,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殴打孕妇的行为,法官会考虑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孕妇和胎儿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通常会在量刑时予以从重处罚。同时,被殴打的孕妇还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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