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诋毁商业信誉会怎么量刑处罚?


诋毁商业信誉是一种损害他人商业声誉、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量刑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诋毁商业信誉行为的概念。诋毁商业信誉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商业信誉”,简单来说就是社会公众对经营者的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商品声誉”则是社会公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方面的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重要依据。 关于“重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而“其他严重情节”则包括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二)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若违反此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当的竞争手段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而不能通过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的方式来获取利益。否则,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