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导致其受伤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使用童工并导致其受伤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受到多方面的处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处罚规定。 首先,关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对于童工受伤的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再者,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童工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比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使用童工并导致其受伤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用人单位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会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